我校编制的山东省地方标准《高校学籍档案利用服务规范》发布

发布者:张兴伟发布时间:2026-08-19浏览次数:10

8月10日,经山东省教育厅核准,我校牵头编制的山东省地方标准《高校学籍档案利用服务规范》,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发布(2026年第5号公告)。

该标准的制定,紧扣全国档案事业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,深度对接山东省高校档案事业整体发展布局,立足高校档案资源共享工作实践,聚焦学籍档案利用服务的现实需求,是我省完善学籍档案地方标准体系、深化档案公共服务改革的重要创新成果。

作为国内首个高校学籍档案利用服务领域的地方标准,具有重要首创价值和示范意义。标准系统构建了覆盖术语规范、服务原则、服务对象、服务场所与人员、服务内容与要求、服务管理、服务评价与改进等环节的全流程学籍档案利用服务体系,为学籍档案工作提供了可借鉴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山东样板”。

学校档案工作坚持依法治档、服务为本、守正创新、赋能发展理念,围绕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、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推进档案规范化、标准化、数字化建设与特色资源开发,持续打造档案工作特色品牌,深挖存史、资政、育人功能,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档案支撑。